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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采购的耗材,声称为生产厂家,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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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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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我们是三类有源设备(带一次性非无菌耗材),耗材只与完整皮肤表面接触,风险很低。这个耗材是整个从供应商买的,只是采购回来换个包装盒和标签,这种情况下,声称我们是耗材的生产厂家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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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说得很清楚了啊,把你的疑问去掉,是否改为不,就通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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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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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euro_psycho 于 2025-5-20 10:56 编辑

可以的。相当于供应商做OEM,给你家贴牌。然后你们打包注册。
这是一个营销策略问题,不是注册问题。
确定好你们的role,明白claim自己为MFR后的责任以及要负责的事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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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昨天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声称为耗材生产厂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生产许可**:若仅进行采购后更换包装和标签(未改变产品本质),则属于经营行为,无需办理生产许可证。但需确保原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  
2. **标签合规**:更换标签时需标注实际生产企业信息,不得误导为自身生产。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标签应真实、准确,避免不实声明。  
3. **质量责任**:作为经营企业,需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负责,包括验收、储存及售后追溯,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关于经营环节的要求。  

**结论**:仅更换包装和标签的情况下,声称“生产厂家”不合规,需明确标注实际生产方信息,并确保供应链合法合规。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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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这个耗材当成你的产品的一个零部件就可以了,但如果耗材本身是单独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也有一些产品指导原则会写明耗材外购的话,需要采购有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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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注册证?或是委托生产的被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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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先把注册证拿下来再想这些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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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耗材的生产记录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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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耗材怕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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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参与制造,没有参与形成成品关键质量特性,不能说是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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