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石头968
收起左侧

[石头968] (原创讨论)硬件“定期再确认”是个伪命题

  [复制链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14: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3-28 14:18
那不就结了吗,那如何证明不会影响质量或者对质量的判断呢?

选项1:定期再确认。

1、2的投入是差不了多少的。
只是2的工作流程更简单一些。
日常维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难道有了确认,就可以不投入足够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做维护活动,都等着设备出问题再去维修或者确认有问题再去处理“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8 14: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6-3-28 14:22
1、2的投入是差不了多少的。
只是2的工作流程更简单一些。
日常维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难道有了确认, ...

我没认为2的流程更简单,只能说选2的话,年度例行工作就会少一些,但你日常的工作不就增加了吗?假如每季度维护一次,那就是每年四次,每月维护一次的话那就是每年12次,我不觉得这比每年一次的工作量要少

另外“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维护”和“不维护”不是一个意思,阅读并理解全文。。。

点评

每个部件的维护频次,是遵循每个部件的生命周期的客观规律的,包括使用频次、使用环境条件,这是必须按时进行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28 14: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14: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3-28 14:21
你的回复跟我之前的回帖没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需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纠结于任何的形式,这话不错, ...

我强调的是形式上与审批流程上的简洁,谁说偷工减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14: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3-28 14:27
我没认为2的流程更简单,只能说选2的话,年度例行工作就会少一些,但你日常的工作不就增加了吗?假如每季 ...

每个部件的维护频次,是遵循每个部件的生命周期的客观规律的,包括使用频次、使用环境条件,这是必须按时进行的。这是另外一个议题,我不想用再确认代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8 15: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6-3-25 21:12
日常检查、日常维护、运行参数回顾分析、工艺参数回顾分析……维修记录、预防性维护记录、校准记录……回 ...

认同版主的观点。
一般可不进行单独再确认,即使进行也不会再进行DQ/IQ,一般性能确认,有等同的回顾,性能确认也不需要了。  不过,异议也只是说有少数特殊设备需要再确认而已。

法规:
1、对设施、设备和工艺,包括清洁方法应当进行定期评估,以确认它们持续保持验证状态。
2、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第一句要求评估,包括生产工艺,如果生产工艺评估验证状态保持良好呢。
第二句,指出生产工艺的例外。因为太关键了,所以,评估良好也不行,也要验证。 操作规程是哪些,相对就可以发挥了。

有几个疑问:

1、  版主文中:
  回顾审核与评估:
    对设施、设备和工艺,包括清洁方法应当进行定期评估,以确认它们持续保持在验证过的状态,如果发生了不能保持验证过的状态的情况,就要经过适当的处理后再确认或再验证。

不要把需要我们定期做的“关键生产工艺与操作规程”比如“制粒工艺、混粉工艺、压片工艺、洗瓶工艺、灌装工艺、培养基模拟工艺、灭菌工艺、除热源工艺、清洁工艺

清洁工艺和清洁方法的区别。即清洁工艺法规是否要求验证?

2、QC的灭菌柜,其灭菌工艺, 首次验证即单独撰写灭菌工艺验证么?
3、在某些情况下,性能确认可与运行确认或工艺验证结合进行。
版主解释为4、多数情况下,设备没有必要强制要求单独做性能确认。   当然,法规的某些可能是多数的误写。 但此时的解释 似乎不妥。

点评

1、清洁方法含在清洁工艺中。清洁工艺当然要验证,其是我们做的清洁验证,都是属于清洁工艺验证(也可以叫清洁方法验证),尤其是CIP,SIP就更不用说了,关键的工艺(方法)要定期再验证,是否关键,关键看你的评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28 19: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19: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pine 发表于 2016-3-28 15:28
认同版主的观点。
一般可不进行单独再确认,即使进行也不会再进行DQ/IQ,一般性能确认,有等同的回顾, ...

1、清洁方法含在清洁工艺中。清洁工艺当然要验证,其是我们做的清洁验证,都是属于清洁工艺验证(也可以叫清洁方法验证),尤其是CIP,SIP就更不用说了,关键的工艺(方法)要定期再验证,是否关键,关键看你的评估,是否污染物在后续工艺中无法清除,如果是,就算关键了。
2、QC的灭菌柜,也要验证吧,IQOQ结束了,也要做微生物挑战性吧,各种装载物、各种装载方式、各种灭菌条件下的灭菌效果、灭菌能力,都要做吧?
3、一般来说,当设备性能确认和工艺验证一起做有可能造成产品质量影响的,比如热分布、热穿透、洁净环境测试、微生物挑战性、无菌过滤、无菌灌装……,就需要单独做,一起做不会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的,就可以一起做。
其实评估下来大部分可以一起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09: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参加完焦老师的培训,受益良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13: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受益良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0 20: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定期在进行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0 20: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等所有设备设施坏了再进行再确认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30 20: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JIAOZHX 发表于 2016-3-30 20:16
难道等所有设备设施坏了再进行再确认吗

难道日常“不开机、不检查、不维护、不校准、不更换备件、不进行相关测试”吗?
如果你好几年长期不用,那还是确认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3-31 12: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lvjia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7:02
我觉得定期的评估(确定是否再验证)和定期的再确认,本质上是一样的,无外乎是证明设备好使、稳定、可靠。 ...

定期评估,貌似说的很轻松,没有如实、详细、完整的数据支持靠什么评估,而且这个数据汇总分析的工作量也是不小的,如果数据多的像产品检验数据,那做每年一次的回顾就像做一次产品质量年度报告。

大家都说写方案、搞重复验证耗费人力物力,其实再确认和再验证也不是什么难事,方案已经有模板,再次做已经有过之前的经验了。关键是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没有进步,至少不能倒退吧,如果是倒退的话的,即使做回顾分析也是靠造假、靠加班加点做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3-31 12: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这么功夫在研究和揣摩新附录的用意本身就有点投机取巧的意味,GMP规范的本意也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最基本要求,现在很多人想靠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去做GMP管理工作的减法,看似GMP规范和新附录不做硬性规定或变明确规定为风险评估/定期评估,企业真的有那种很强的保证能力,能够保证全面质量管理系统不出问题吗,说句难听的没有几个企业敢这么夸海口。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是直线向上的,而是曲折的或螺旋式的,实行GMP肯定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今天QA换了几个人,明天车间主任换了,后天管设备验证的人走了,别指望着一切靠数据评估来替代之前的貌似吃力不讨好的做法。

点评

确认只是一种对“结果”的检查手段,真那么重要吗? 如何保证“结果”正确,还是要靠“过程控制”,而不是对结果的确认。 确认的目的…… 我觉得这么讨论下去没有什么意义了,谁该干嘛干嘛,想怎么做怎么做,都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31 12: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1 12: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了,可惜权限不够,下载不了,是否能共享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2: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3-31 12:32
花这么功夫在研究和揣摩新附录的用意本身就有点投机取巧的意味,GMP规范的本意也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最基 ...

确认只是一种对“结果”的检查手段,真那么重要吗?
如何保证“结果”正确,还是要靠“过程控制”,而不是对结果的确认。
确认的目的……
我觉得这么讨论下去没有什么意义了,谁该干嘛干嘛,想怎么做怎么做,都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1 14: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各位大佬的精彩辩论,真是获益匪浅,感触颇多:其实工艺和设备不能游离存在,是相互依存的。如果非要分开,那么工艺它是一种方法,它规定了物料、参数、环境、设备、步骤等等一系列东西,那么只要它这些东西都不变,他的结果就一定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方法验证了可行之后,还用再证明它合适不合适吗?而设备,是一种实物,他有损耗有寿命,今天买的新机器,两年后坏掉了,大家都知道这是量变引起的质变,那么把这个量变分配到这两年中,从微观上你会发现,设备今天的状态和昨天不同。而法规规定的关键工艺再验证,在我看来,应该是对设备性能的再验证。试想一下,如果你的工艺再验证不符合要求,你是找设备的原因还是找工艺的原因呢?就跟检验方法似得,药典方法已经验证过了,到了检验室我们只是证明我们检验室是否适用这种方法,而不是去证明这种方法的好孬。你也许会说,在工艺验证前,我的设备必须是经过校准或者确认过了,如果说工艺验证也是设备性能的确认的话,我又何必做呢?请看清楚,我说的是再验证,最初的工艺验证的确是在证明方法的可行性,而后续的验证是在证明在该设备上是否能够运行该方法,重点已然是设备。而且,如果有五条生产线,设备工艺都一样,大家做工艺验证的时候是否只做了一条线就收手了呢?恐怕是五条线都要做吧,这其实不就是在验证这些设备都可以运行该方法吗?设备的性能确认可以和工艺验证同时进行不也说明了这一点吗?而且,设备确认只是最初有URS和4Q,在后续的工作中即使要做单独的设备确认,也只能做性能确认了吧!至于上面有位老师说,稳定性考察箱的问题,我觉得他温度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也应该是日常的检测所得,如果非要说用确认的方式进行一小段时间的检测,这个数据量毕竟不够大,不是很符合统计学的要求不是吗?大家平时的确没有检测他的均匀性,但这并不能说明这种做法是对的。所以,我认为,所谓的工艺再验证其实就是生产设备的再次性能确认,而检验仪器的再确认(如液相的噪音、基线、进样精密度等)如果是平时不易检测的还是应该定期做一下,液相的噪音、基线漂移这些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可以观察到,但进样精密度其实很不容易观察的。因地制宜,不一竿子打死,说白了,就是评估一下哪些可以通过日常观察检测,哪些不易观察而需要定期确认,这就是我的愚见。请各位老师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5: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姜太公掉鱼 发表于 2016-3-31 14:58
看了各位大佬的精彩辩论,真是获益匪浅,感触颇多:其实工艺和设备不能游离存在,是相互依存的。如果非要分 ...

工艺验证,可以说是对“人机料法测环”的全方位证明,当然包括设备的性能测试。
所以单独做设备的定期再确认,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而且日常没有监测到的性能,定期测试一下,当然是必要的,你把它叫做再确认也可以(QA审核批准),你把他叫做工程测试更好(无需质量部门参与),这样流程更简单更高效,工程测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后,再确认。
所以一般的规范,都主张先按照工程方面(日常检查、定期测试、故障维修、预防性维护、定期校准、部件更换、改造、更新……)的流程去处理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1 16: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设备设施经过一定时间运行使用后,做再确认是看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设计时的标准,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其实没有什么错与对

点评

设备设施的操作范围、使用范围,应该在验证过的范围内。 设计范围,又大于验证过的范围。 “设计空间、验证范围、控制策略”一级一级是缩小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31 16:52
设备设施一直在用,一直在操作、运行、检查、维护……,一直在用于生产,能否满足工艺要求,一般情况都是知道的,如果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应该有偏差处理 既然满足工艺要求,没有影响到工艺参数的控制和产品的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31 16: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31 16: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验证与设备确认可以同时进行,不需要严格分开

点评

除了规定需要定期的,其它都不用定期了 定期预防性维护、定期校准、定期评估、定期再验证(关键生产工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31 16: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6: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JIAOZHX 发表于 2016-3-31 16:42
设备设施经过一定时间运行使用后,做再确认是看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设计时的标准,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其实没 ...

设备设施一直在用,一直在操作、运行、检查、维护……,一直在用于生产,能否满足工艺要求,一般情况都是知道的,如果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应该有偏差处理
既然满足工艺要求,没有影响到工艺参数的控制和产品的质量,那你确认它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就没有意义了吧。
当然你可以确认,只是必要性没那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8 18: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