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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ingphage 于 2011-12-5 11:13 编辑
GB/T 23694—2009/ISO/IEC Guide 73:2002 风险: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其后果的组合。 后果:某一事件的结果 概率:某一事件发生的可能程度 事件:特定情况的发生。 风险管理:指导和控制某一组织与风险相关问题的协调活动。
任何组织存在的意义,就是有它需要实现的目的和目标,任何偏离这个组织目的和目标的状况就是不好的后果。任何可以导致这种不好后果的情况就是不良事件,这种发生不好后果的可能性和不好后果的组合就是风险,或者叫危险。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以合适的代价,控制危险的发生。风险管理提供了设别、评估、处理的思维方法和工具。风险管理的理论是基于人类已经掌握的自然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而自然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也在不断变化和改进之中。因此,综上说述,风险管理是管理和技术工具而已,适用于任何有目的的人类活动,以尽可能保证目标的实现,它本身并不是目的。 具体到药品的研发、生产、运输到临床应用,药品是治疗和预防人类疾病为目的的物质。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存在三大风险,一是人是复杂的系统,存在个体差异,在其他人身上能起到预定作用的,换个人可能会有不能预知的后果,二是药品本身可能存在质量不稳定,三是任何外源的物质进入体内,就非常可能在产生我们预期的好的结果的同时,不可避免会产生不好的后果,我们必须在好的后果和不好的后果之间进行权衡、平衡和取舍。鉴于我们掌握的科学知识有限、科学方法局限、时间限制、资源不足、资金有限,我们在药品研发过程中就必须引入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理念,一是接受临床试验的风险,再大样本的临床试验仍然存在风险,不过是降低而已,再精细的生产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也存在着偏差的风险,我们必须接受合适的风险,以注册下来,留待以后再后续的工作中去以风险管理的思维继续研究;当注册下来以后,我们即使严格按照研发的工艺、各项参数去进行生产、质量控制、运输控制、临床使用,仍然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使得我们必须不是教条地按照报批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法去做,就能避免风险的。 总结下,过去的GMP是教条化的,是符合性规范,是告诉大家哪些要做,哪些不要做,这个前提假设是药品的研发工作是完善的,但实际情况是,药品研发不能研究清楚所有因素。除了能提供经验证或确认可以做或不可能做的依据外(即使严格按照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去执行,仍然存在危险),太多因素没有研究透彻,所以,仅是原来的GMP远不能保证药品的目的。 按照上述思路,我们GMP管理理念有两项主要内容。 一是验证和确认。验证和确认,是针对符合性的要求去做的。任何我们研发的工艺、质量标准、生产条件,因为实验数量并不够,样本不够大,所以需要确认和验证;任何工艺、生产条件均受其他因素影响,包括我们未知的因素,如漂移等,我们需要做确认和验证,以保证生产过程和控制标准均符合原来我们研发的状况,以避免出现偏离原来研发条件的情况,出现大的危险。 二是风险管理,其实,验证和确认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具体工具而已。风险管理确实不是高深的东西,因为其实我们每天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只不过用的不好而已。我们在做任何决策时候,都会考虑得失,得什么,失什么,可能性分别是多大,舍得舍得,不舍就没有得,关键是舍和得对自己的价值和损失,这就是后果的评估,以及可能性的评估。虽然我们在我们的行政管理、生产质量管理、营销管理的每一项工作中,可能时刻在做风险评估,但我们一般没有自觉地想到是在做风险评估,也没有严格依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做非常详细的流程性工作。因为大部分情况并不需要。风险评估的一个核心,是评估要按事件的风险程度采用匹配的方法和工具。 正因为上面所说,研发过程即使经过多少年的生产使用,也存在着我们没有研究过的各种影响质量的因素,所以我们必须用风险评估结合科学研究工作来进行风险管理,以最大可能地实现药品的目标。 这里提出风险管理的几个核心要素, 一是规范,尽可能依据目前有的工具和方法进行,避免评估方法本身干扰风险评估的结果。 二是科学知识,虽然科学知识可能不完善,但毕竟是目前人类拥有的最有价值的知识。风险的设别、危险结果的危害性评估、发生概率的评估、处理措施效果的评估、措施的可行性评估均必须依据科学知识来进行,才能实现降低危险的目的。但每个人掌握的科学知识有限,理性不足,所以在风险管理中,不可避免带进个人因素,如直觉、经验,这可能会增加风险,也可能降低风险。这也是风险来源的一种。 三风险管理只是手段,任何时候都不是目的。选择什么样的风险管理工具、程序和方法,均由评估目的决定。不能为很小的风险花费大量的资源去进行风险评估,如这样,基于成本的原因,基于资源有限的原因,风险会更高。 针对有些观念,我个人意见如下: 1、GMP本身就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法规,所以风险管理不是2010年版GMP新要求,大家不要把它看作高高在上的一个理论; 风险管理,说是高高在上也可以,因为风险管理本身需要很好的思维方式,是在不断进步的,要做好很难;说它不是高高在上也可以,因为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运用。2010版GMP提出了风险管理的要求,是明确而已。说是不是新要求并不重要。因为GMP的核心目的,离开风险管理根本实现不了。
2、风险管理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但对于药品本身的特点,药品的风险在研发阶段就已经进行较完备的规避(当然是是以科学研究为前提,目前做的并不够),所以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关键在GMP所提出的污染与交叉污染、混淆、差错(我们所做的各种文件都是在规避该风险)。 基本同意,但基于研发的不可能完善,永远做不到完善,所以,在生产过程、运输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不断进行风险评估,积累关于该药品全过程所有影响药品目的的各种因素的知识,并用于持续改进。 所以我们在GMP实施过程中,不能为风险而风险,事事进行风险评估,搞得人心皇皇,而应该实事求是的进行合理风险分析与管理。 我们不能为风险而风险,是因为风险管理并不是目的,是说,我们不应该就任何风险采用同样的工具和流程,因为风险管理是有成本的,需要耗用各种资源,包括时间。但我们应该事事进行风险评估,只不过有限风险评估不需要留下书面证据而已。但一定要应用风险评估的理念。
3、 药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如工艺、清洁与质量标准与方法的控制这些最最关键的内容,没有人去关心和改进,都沉迷于无效的风险评估报告中,让人迷失了我们实施GMP的目的是什么,用风险管理代替了GMP的一切,这本身就是一个美丽的幌子。 同意,但这并不是否定风险评估的价值,GMP本身就是风险评估后确定的管理措施而已。
4、不是建立科学手段与经验的基础之上的风险管理,不是美丽的谎言是什么? 这个判断不成立,因为不是建立科学手段与经验的基础之上的风险管理,根本不是风险管理。皮之不寸,毛将焉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