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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药品批准文号不应进行查封

2021-10-19 11:22 发布者:论坛蒲友 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10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事宜的复函 药监综药注函〔2021〕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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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能否查封药品批准文号的答复》〔(2010)执他字第2号〕意见,药品批准文号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许企业生产的合法标志,该批准文号受行政许可法的调整,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药品批准文号不应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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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ed.sina.com/article_detail_103_2_107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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