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年虚增利润被查,一药企面临3项退市风险
10月24日晚间,*ST济堂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追溯调整后,将出现2017年至2020年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
同日晚间,上交所火速对*ST济堂发出监管函,要求其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若后续监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财务造假事实与事先告知书相同,根据规则,*ST济堂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会直接退市。除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外,目前,*ST济堂还有可能触及财务类和交易类两项退市情形。
中证君观察到,在事先告知书下达后,股吧中大多数投资者较为理性,认识到*ST济堂的风险。但还有个别投资者认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是利空出尽,这明显是缺乏对规则的理解,所谓“无知者无畏”。一旦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股票将摘牌,按规则转到股转系统。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或导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ST济堂2017年至2019年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等方式虚增净利润7.01亿元,6.08亿元、2.9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20.65%、107.61%、226.52%。调整后,公司2017年至2019年实际净利润将由正转负。考虑到公司披露的2020年净利润为负,公司净利润将连续4年为负。
在造假手法上,2016年至2018年,*ST济堂通过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新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07.35亿元,虚增成本178.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2019年*ST济堂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
对此,证监会对*ST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美华,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青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当事人张美华、李青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同步对二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魏军桥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晚间,上交所火速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同时要求公司如果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交易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记者查询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程序发现,若后续监管机构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实与事先告知书相同,根据规则,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会直接退市。
三大退市警报或同时拉响
投资者务必注意风险
综合来看,*ST济堂可能同时触及重大违法类、财务类和交易类三项退市情形。
除以上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外,公司股票10月22日收盘价在1.44元,接下来如出现8个跌停,将低于1元。有市场人士称,鉴于公司可能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不排除公司股价出现连续20天低于1元的风险。
内容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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