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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原料药垄断”!又一家药企被重罚658万!

2021-11-26 09:23 发布者:论坛蒲友 来源:医药健康地方台

不到一个月,又有一家药企因“原料药垄断”被市场监管局重罚!


严打“原料药垄断”,一药企被罚没658万!


11月18日,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因涉嫌高价销售氯解磷定原料药而被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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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消息称,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管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氯解磷定原料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6583708.25元。


资料显示,氯解磷定原料药的主要用途是在体内能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酰基结合成无毒物质由尿排出,恢复胆碱酯酶活性,是一种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救药物。其中氯解磷定原料药是生产氯解磷定注射液的基本原料。


氯解磷定注射液是国家医保甲类药物,临床必需药品,而其氯解磷定更是易短缺药物的品种之一。而企业一旦通过高价销售该药品,引起价格暴涨,势必会增加下游制药企业的生产成本,给下游药企生产带来不确定因素。


因此,对于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制裁。


据天眼查公开数据显示,南京宁卫医药成立于2013年,主营业务包括药品批发、医用耗材、试剂等产品推广服务。值得注意的是,该药企在2020年10月期间,因欠税30万余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公示曝光。


太过贪心,必将“自食其果”


在严厉的监管下,原料药企业因垄断行为被罚的案件并非少数,国家层面接连对原料药企业垄断案件也开出了巨额的罚单。


最近商丘市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垄断苯酚原料药就是典型例子,据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商丘新先锋药业滥用在中国境内苯酚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被处以约1104.84万元的罚款。


7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CP樟脑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9月对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福制药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实,上述三家药企存在协商销售CP樟脑价格,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因此,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福制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月27日,天津天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因此,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天药股份违法所得8897850元,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 35124711.2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4022561.2元。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先声药业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垄断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07亿元。


而此次对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的处罚,可以看做国家在严打垄断行动上的又一记重拳!


继续严打,药企需“敲响警钟”


由于原料药行业的限制,部分原料药只有几家生产,甚至独家生产,导致这个行业容易形成垄断。为了更好的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和下游企业的生产问题,近年来,打击原料药垄断也成为医药行业的整顿重点内容之一。


2020年10月,为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引导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原料药领域的垄断违法行为进行了十分详细的界定与规定,旨在促进原料药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原料药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推进科学、有效的反垄断监管。


除此之外,在今日(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也正式挂牌成立。在这一里程碑的时刻,更加体现了国家对反垄断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增强反垄断监管力度的决心。


所以,在越趋严格的监管下,原料药企业还需规范生产行为,这样才能走得更远。


▪ 内容来源 | 医药健康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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