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存在24条缺陷项,4药企被责令改正
6月1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1年第104期)。具体内容如下:
01
检查时间:2021-03-09
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按照现场检查方案检查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
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物料方面存在主要缺陷1项;发现其他方面的一般缺陷共计11项,其中人员培训方面1项、厂房设施与设备方面3项、确认与验证方面1项、文件管理方面4项、实验室管理方面2项。
处理措施:要求企业按照《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系统性整改。
整改情况:企业已完成整改。
检查时间:2021-03-24
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21年辽宁省药品抽检计划》、《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
存在问题:
1、该公司未设置信息管理部门和岗位(*03701)。
2、该公司购进冷藏药品到货时,冷链药品交接单上“到货时间”、“收货人”使用铅笔签字;(*07401)
3、该公司对验收岗位人员的继续培训,不符合《规范》的要求。(*02501)
4、购进并销售“盐酸吗啡注射液”、“聚乙二醇4000散”、“克拉霉素片”、“左氧氟沙星滴眼液”4种药品,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警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检查时间:2021-04-23
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
存在问题:
1、公司2020年11月开展的专项内审无具体的内容。
2、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只有10月一次针对《药品管理法》的全员培训,未将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常态化,未对公司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收货、验收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靶向性的法律法规培训。
3、查看公司2020年11月上线分拣系统后的相关人员培训,无记录。
4、公司未对接触药品的企业负责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检查时间:2021-04-28
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
存在问题:
1、公司2021年度计划未对全员开展年度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未体现对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常态化培训。企业质量负责人对《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不清楚。(02601)
2、新增人员岗前培训建立了岗前培训档案,但无培训记录。(02702)
3、公司建立的质量管理文件台账(制度类),所列制度文件编号:ADDYFLS-ZD-01-2020与公司实际制度文件编号:ADDYFLS-ZD-01不符。(03302)
4、公司于2021年2月对冷藏库、冷藏车、冷藏箱进行了极寒验证,但未对车、箱、库内的温湿度探头进行校准,只进行了比对。(*05301)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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