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挂网品种,允许“有条件”线下交易~
为进一步做好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河北省医药采购平台于近日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学药品采购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已挂网化学药品线上采购要求、未挂网化学药品线下采购要求、化学药品线下采购备案流程等内容。
通知显示,为更好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能够及时采购、使用挂网药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挂网化学药品线上采购要求
符合挂网条件的化学药品(包括超1.8倍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在合理用药基础上,按照先价格较低药品后价格较高药品的原则在省药采平台线上采购,严禁线下交易。
二、未挂网化学药品线下采购要求
对于未挂网和6月20日因不符合挂网规则撤网的药品中,患者和医疗机构临床必需或急需的药品,医疗机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必须先行线下采购,确保药品使用不间断,确保患者有药可用。对于患者需要而医疗机构不采购造成无药可用的,由医疗机构负责。
三、化学药品线下采购备案流程
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备案流程为:进入“交易系统-采购目录管理—备案采购”,勾选其他备案采购的药品,添加至院内目录;点击“采购单管理—采购单编制—创建采购单—新增”,选择“其他备案采购”药品,上传备案采购说明。
医疗机构线上和备案采购时要真实准确填报采购价格,避免出现因人为原因造成采购交易价格错误。工作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反馈。
附件:
▲来源:药品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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