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种国产新冠疫苗可对外出口
6月22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国际抗疫合作,现将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条件批准上市注册申请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列入“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中国企业研发生产)”。清单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上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 http://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
(中国企业研发生产)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声明:本文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https://mp.weixin.qq.com/s/fVZ8J1lRBKX3csf-DouW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