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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释放度不合格,一药企被罚没248万!

2021-07-01 09:41 发布者:论坛蒲友 来源:中食药信息网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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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30日接到省局《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0〕362号)交办,标示“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美沙拉秦肠溶片(批号:1911212、1911271、1912271)被抽检不符合规定。2020年10月19日接到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淮市监食药稽药案移〔2020〕12号)转办,标示“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美沙拉秦肠溶片(批号:2003211、2003221)被抽检不符合规定上述5批次美沙拉秦肠溶片均经复验,复验结果为:批号为1911212的美沙拉秦肠溶片结果符合规定,其余4批美沙拉秦肠溶片(批号:1911271、1912271、2003211、2003221)复检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释放度”分局将上述4批不合格美沙拉秦肠溶片进行并案处理。


行政处罚的内容


1.没收查封扣押劣药美沙拉秦肠溶片918盒(批号:1911271,数量356盒;批号:1912271,数量562盒)和违法所得1296626.58元;


2.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美沙拉秦肠溶片(批号:1911271)货值金额343950.00元的0.1倍罚款34395.00元;并处违法生产的劣药美沙拉秦肠溶片(批号:1912271、2003211、2003221)货值金额1151773.00元1倍罚款1151773.00元


共计罚没款:2482794.58元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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